隔离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
1 隔离栅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
1.1隔离栅合同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1.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1.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1.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1.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2。隔离栅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
2.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
2.2隔离栅合同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配合甲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
2.3及时向甲方提供隔离栅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2.4隔离栅合同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5隔离栅合同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2.7在涉及到隔离栅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行为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8在本隔离栅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安平县赫鹏五金网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