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屏障
1.声屏障的各项性能和质量,应满足现行交通行业标准《公
路声屏障材料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JT/T646-2005)和《公路工
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的检验规定,且质量稳
定,同时外观、性能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3.我公司财务能力:近三年年均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以财务审
计报告为准),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无履行合同有关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
4.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
ISO9001 认证(或同等)证书。
5.具有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金属声屏障产品质量全项测
试检验报告。
6.提供产品防腐处理解决方案,防腐处理应符合 GB/T18226
《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 的规定和施工图设计要求,
且检验合格。
7.具有检验产品合格的质量检验程序, 完善的试验检测设备、
计量器具和独立的试验室,检测能力基本覆盖所有的设计参数。
8.近三年完成过 3 个以上高速公路、 铁路或市政工程项目声
屏障的生产、安装合同,其中至少 1 个合同不低于 1000 万元。
9.须签订质量承诺书,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八、设备产品通用条件
一、产品的各项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要
求的检验规定,且质量稳定。同时,外观、性能应符合施工图设
计要求。
二、营业范围、资质条件:
(一)必须是国内外知名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进口产品厂家指定的国内
唯一代理商。
(二)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
有效的ISO9001、ISO14001、OHASA18001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须通过CCC认证。有CQC(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认证和产品节能认证者优先。
三、信用能力:
(一)无履行合同有关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社会信誉良好。
近 12 个月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
没有被列入各级单位的产品“黑名单”目录。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三)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四、生产能力:具有先进的自动生产线,有一定规模的生产
能力,有丰富的高速公路的供货与保障经验,在人员、设备、技
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五、质量保证能力:
(一) 提供国家级权威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带有
CMA、CNAS图章的产品全项抽检的质量检验报告。
(二)产品不接受OEM代加工及贴牌产品。通过CE、UL、CSA
认证者优先。通信类产品具有入网许可(有效期内),进口类产
品应提供产品报关单(清单可查询产品型号)和原产地证明文件。
(三)提供通车 5 年以上公路项目产品正常使用的实例(需
要时现场查看)。
(四)生产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
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五)提供质保 5 年、使用寿命 5 年以上的质量保证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