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眩板、网
1.防眩板的各项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眩板》
(GB/T24718-2009)技术要求、《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
范》(JTG F71-2006)的检验规定;防眩网的各项性能和质量,应
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和《公
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的检验规定。
且质量稳定,同时外观、性能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2.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生产厂家,防眩板防眩网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 万元,防眩
板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0 万。
3.财务履约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具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 无履行合同有关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4.具有 CNAS 图章的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
发的《工厂检查合格证书》,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提供 ISO9001 认证(或同等)证书。
5.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
内的带有 CMA 图章的产品质量全项测试检验报告。
6. 具有检验产品合格的质量检验程序,完善的试验检测设
备、计量器具和独立的试验室,检测能力基本覆盖所有的设计参
数。
7. 提供产品防腐处理解决方案, 防腐处理应符合《公路交
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的规定和施工图设计
要求,且检验合格。
8.具有成套的自动化生产线。
9.近三年完成过 3 个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供货合同,其中
至少 1 个合同不低于 1000 万元。
10.须签订质量承诺书,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四、反光膜(用于标志、标牌、防眩板、立面标记、突起路
标、防撞反光桶等)
1.反光膜的各项性能和质量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18833-2012)技术要求的检验规定,同时外观、性能应符
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2.大角度反光膜(V 类)须提供由反光膜生产厂家出具的带
有赔偿责任的反光膜十年质量担保清单和电子防伪长期防眩板质量担
保合同(该文件可在生产厂家网上核实查询)合同内需注明,合
同期内最低逆反射系数不低于初始最低逆反射系数值的 80%。
超强级反光膜(Ⅳ类)须提供由反光膜生产厂家出具的带有
赔偿责任的反光膜十年质量担保清单和电子防伪长期质量担保
合同(该文件可在生产厂家网上核实查询)合同内需注明,合同
期内最低逆反射系数不低于初始最低逆反射系数值的 70%。
3.财务履约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具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 无履行防眩板合同有关的诉讼及仲裁情况。